日期: 2026-04-08 浏览量:112 来源:海州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党政机关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有关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与专业服务相统一,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法律顾问服务队伍,提升党政机关依法决策能力,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公告。
一、聘任范围与条件
(一)聘任范围
海州区政府聘任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以律师事务所名义进行申报,任期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期限届满前二个月,聘任方有权根据对受聘律所年度内的考核结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年度届满前一个月签订第二年年度合同,总共可续签2次,共3年。
(二)聘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律师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熟悉党政机关工作规则,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4.律师事务所应成立时间满5年,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在从事的法律领域具有专业特长,具有丰富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经历;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法律顾问主要职责
海州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根据工作安排,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讨论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2.起草、论证、审核规范性文件草案;
3.起草修改合同、协议、法律文书;
4.重大合作项目洽谈、论证、法律咨询;
5.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参与信访接待、信访案件研判;
6.代理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案件及处理其他重大疑难法律问题;
7.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8.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授课、法治宣传等事务;
9.其他需法律顾问参与的事务。
三、聘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5日。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聘任法律顾问报名表;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
(3)拟派律师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律师事务所自行出具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律师事务所自行出具律师团队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5)应聘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简介,列出拟派律师的简历,突出政府法律服务、行政诉讼、立法咨询、合同审查、重大决策论证等相关经验。
3.报名地点:海州区政府1917室,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4.联系方式:吴静 0418-2830290
(二)资格审查
申报期限届满后,由海州区司法局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行评审考察环节。
(三)评审考察
海州区司法局组织成立评审考察工作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团队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聘用法律顾问人选。
(四)聘用与公示
初步受聘律所形成后,将考察律所名单在海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律所经区政府同意后,在区政府网站发布聘用法律顾问律所公告,并签订服务合同。
附件2:绩效目标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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