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辽0902工认〔2025〕48号)的决定

日期: 2026-03-27 浏览量:79 来源: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上海俊城达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晶

2025924海州区人社局受理张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核,2024125张晶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撞符合工伤认定条件20251015日,海州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0902工认〔2025〕48,认定张晶所受伤害为工伤。

因业务审查发现,在审查张晶工伤认定过程中,未对单位下发《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依据《辽宁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海州区人社局经研究决定,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0902工认〔2025〕48重新审查张晶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

 

阜新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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