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下放我区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阜海政发〔2014〕21号
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下放
我区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依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接收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阜政发〔2014〕23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市政府下放到我区的28项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布。
附件:阜新市人民政府下放给海州区的行政审批项目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4日
附件
阜新市人民政府下放给海州区的
行政审批项目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区科技局)(共6项)
1、非跨县区的农业用水配置调整项目核准;
2、年产50万吨以下(不含)煤炭液化项目核准;
3、非政府投资类非卫生填埋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备项目审批;
4、企业投资市规划内非跨县区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
5、非市财力投资的污水项目审批;
6、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七通一平”项目审批。
二、区经济局(共6项)
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作业活动许可;
2、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保留、种植植物许可;
3、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作业活动许可;
4、风力发电保护区作业、种植活动许可;
5、距电力设施500米内爆破作业许可;
6、超高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许可。
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共2项)
1、县区管理的公共文化设施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四、区民政局(共1项)
1、县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
五、区农村经济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共5项)
1、权限内在堤防上修建涵洞、泵站和埋设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设施竣工验收;
2、权限内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或者拆毁许可;
3、国家和省规定下放目录的国家二级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由县级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4、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由县级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5、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审批(由县级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六、区卫生局(共2项)
1、护士执业注册(县区管医疗机构);
2、对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报告有关疾病信息行为的处罚。
七、区安监局(共1项)
1、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在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核。
八、市人防办(共1项)
1、县区人民防空工程转租审批。
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4项)
1、食品流通许可;
2、对动产抵押进行登记;
3、非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重点管理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制造和修理审批;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