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阜海政办发〔2016〕59号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
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的通知》(阜政发〔2016〕20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新增及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阜政发〔2016〕48号)要求,各部门依据文件及实际工作情况,对市
政府决定取消调整行政权力及权力设定依据失效、废止或更改等情况进行梳理,确定拟调整26项行政职权事项(新增行政职权15项,取消11项)。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一、增加的行政职权事项(共增加15项)
(一)承接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共9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1.
区发改局(区科技局):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行政检查)
2.
区教文
体局:文化经营许可证核发(娱乐场所中《电子游艺场所经营许可》)(区直部门对应行政职权事项名称为“文化经营许可核发”)。(行政许可)
3.
区农
经局: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经营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给付。(行政给付)
4.
区农经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行政许可)
5.
区
农经局:兽药经营许可。(行政许可)
6.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和汽车加油站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区直部门对应行政职权事项名称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
7.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行政许可)
8.区安监局:非煤矿矿山企业、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确定公告(标准化证书三年到期后复评工作)。(其他行政权力)
9.区安监局: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备案(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区直部门对应行政职权事项名称为“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其他行政权力)
(二)部门依法新增行政职权事项(共6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10.区卫计局: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保健室、门诊部、门诊的医疗机构执业(变更和注销)许可。(行政许可)
11.区卫计局:城区一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审批。(行政许可)
12.区卫计局:护士执业(延续、注销)注册。(行政许可)
13.区卫计局: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师执业(注销和变更)注册。(其他行政权力)
14.区卫计局: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许可。(其他行政权力)
15.2015年《权责清单》调整拆分,新增1项。
二、取消的行政职权(共取消11项)
(一)市取消我区对应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共5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项。
1.
区农
经局:市直部门对应行政职权事项名称为“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或者拆毁许可〔凌河流域除外〕”(区直部门对应行政职权事项名称为“权限内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或者拆毁许可”)。(行政许可)
2.
区农经局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许可(凌河流域除外)(区直部门对应行政职权事项名称为“权限内水库大坝外,坝顶兼做公路批准”)。(行政许可)
3.区卫计局:对违反《鼠疫地区猎捕和处理旱獭卫生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
4.区市场监管局:户外广告登记。(行政许可)
5.
区安监局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二)部门依法取消行政职权事项(共3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项)
6.区住建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行政许可)
7-8.区卫计局:合并行政处罚事项2项。
(三)取消重复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共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
9.
区教文体局:文化经营许可证核发(娱乐场所中《电子游艺场所经营许可》)(区直部门对应行政职权事项名称为“文化经营许可核发”)。(行政许可)
10.
区农经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行政许可)
11.
区农经局:兽药经营许可。(行政许可)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