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下放到海州区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0-04-23 浏览量:175 文字大小:

阜海政发〔2012〕3号
 
 
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下放到
海州区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
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依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合并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阜政发〔2008〕33号)、《关于扩大县区经济发展管理权限促进县区经济发展的决定》(阜政发〔2011〕34号)规定和要求,经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清理,现对下放到海州区的9个行政许可实施机关、32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公布。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政府规章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行政许可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市本级下放到海州区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市本级下放到海州区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一、政府办公室(法制办、民宗局、人防办)
1.确定民族成份;
二、发展和改革局
    2.依规定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除外);
三、经济局
3.依规定由市政府经信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四、教育文化体育局
4.民办普通初中、小学的开办、合并或停办审批;
5.公办普通初中、小学的开办、合并、停办审批;
6.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7.文化经营许可核发;
8.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核发;
9.对未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审定;
10.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建立站点审批;
五、民政局
11.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六、农经局
12.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审批;
13.改变水面用途;
14.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15. 运输、携带国家或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产品县境审查;
16.非工程治理项目森林病虫害防治施工设计审查;
17.木材运输证核发;
18.林区木材经营许可;
19.林木种子生产许可;
20.林区木材加工许可;
21.林木种子经营许可;
22.《动物诊疗许可证》初审;
23.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24.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七、卫生局
2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26.诊所(卫协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保健所、卫生所等医疗机构执法许可;
27.餐饮服务许可;
八、外经局
28.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设立、变更及撤消的审批;
九、旅游局
29.旅行社经营资格初审;
30.2星以下旅游星级饭店的评定及年度复核;
31.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和AA级旅游景区的初评;
32.权限内旅游专业村评定及特色旅游乡镇的初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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