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海政发〔2014〕25号
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4日
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我区决定,从2014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9号)、公安部消防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公消〔2014〕259号)的精神。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打击消防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三、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全区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为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宋广和,副组长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兴光、消防大队大队长刘士鑫,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海州消防大队,由海州消防大队大队长刘士鑫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重点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整治为重点。
(一)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审核、验收备案。已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审核、验收备案的,是否改变使用性质和消防安全条件。
(二)建筑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三)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
(四)场所内的电气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铺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五)“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是否违规住人,留宿值班人员是否超过2人。
(六)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七)是否违反规定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内使用明火作业或吸烟。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整治措施
(一)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执法手段,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二)对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公安消防部门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造成重特大火灾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四)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连片、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应当确定为区域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组织规划、国土、住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发动多警联勤进行综合治理。要坚决推动乡镇街道对村(居)民自建房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进行监管,从源头上控制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五)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督促单位加快整改进程。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119”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
六、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区“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发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排查整治的消防违法行为的,立即整改,并向属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报告。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至11月)。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进行整治,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处理。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场所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消防违法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场所进行重点督查,对责令“三停”的企业、场所进行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工作,区“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用好政策,抓好落实,借势发力,集中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细致排查,严格整治。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指导单位场所认真填写《“三合一”、“多合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附件1)。要在场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实名制检查方式,认真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落实排查责任,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实施处罚。依法应予“三停”、临时查封的,要坚决执行。
(三)统筹推进,抓好落实。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将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及时上报总结数据。区消防大队负责本区的工作情况汇总,请各有关部门于9月29日前将《“三合一”、“多合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与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当月工作小结,一同报送区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22日、11月22日分别上报当月工作小结、(附件2),12月8日报工作总结,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刘士鑫
联系电话:668588(移动小号)
附件:
1. “三合一”、“多合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2. “三合一”、“多合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统计表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4日
附件1
“三合一”、“多合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
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