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20-04-23 浏览量:133 文字大小:

阜海政发〔2015〕21号
 
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实施意见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为深入贯彻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市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我区政府机关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就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最大限度地取消对投资创业就业影响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明显的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前置要件,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1.有效承接职权。做好市政府下放职权承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职权交接,保证市政府下放职权接得住、落得实。
2.确定及公开《海州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全面梳理区政府各部门 (含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进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的准备工作。
    (二)优化审批流程
    3.以建设工程项目为突破口,优化审批流程。按照《阜新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阜政办发〔2015〕36号)要求,整合审批流程,明确牵头部门,实行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优化部门间以及部门内部运行机制,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4.清理审批前置要件。对现有的审批前置要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特别是对涉及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对已经过时、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前置要件,一律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前置要件,能改为后置的要改为后置,不能改为后置的,要合理确定相关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三)改进和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
5.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作用。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服务项目向大厅集中的工作力度,推进部门审批机构成建制进入大厅。各派驻单位要加大对窗口的授权力度,能在大厅办理的事项,一律在大厅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个章”办结,推行“绿色通道”、“代办制”、“预约式服务”等方式,切实提高行政服务大厅的办事效率。
6.建立网上行政审批平台。配合市政府建立全市统一、部门联网、信息公开、数据共享的行政审批网上运行平台,逐步实现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全过程网上公开办理。对各部门不能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与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网上运行平台联网,逐步实现网上公开办理。做到审批流程全程可查,接受社会监督。
7.深入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在推进工商、税务、质检的“三证三号”合并为“一证三号”基础上,继续加大改革力度,逐步向为“一证一号”推进,2015年内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大幅缩短办理时限、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8.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本级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及变更信息,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信息,包括依据、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等。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按照《新澳门大门大全关于加强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14〕1号)要求,针对取消和调整的事项制定具体监管办法,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到实处。做好区政府承接行政职权与市下放行政职权部门签订下放行政职权事项交接书,属于委托我区管理的事项签订行政管理事项委托书。推进政府职能重心从以审批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监督管理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快推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10.做好12345政府综合服务热线工作。配合市政府建立健全以市级政府热线为龙头、区政府热线为基础的公共热线服务网络。整合优化各职能部门的投诉举报资源,逐步建设统一便民高效的投诉平台,实现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努力将12345政府综合服务热线建成党委、政府了解民意和综合政务服务的“窗口”。
(五)切实加强审批业务指导和培训
11.加强培训。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积极参与市相关部门的集中办班、专题培训、对口辅导等业务培训,提高区政府承接能力,切实将已经承接的权力落实、接好。
12.建立行政审批权承接后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建立完善与市政府和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审批信息,避免出现承接不彻底、接放不同步情况。加强与其他县区的交流,相互借鉴好的经验做法,确保行政审批权的高效运行。
(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组织改革
13.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清理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实现与行政机关在人员、财务资产、职能、办公场所等方面真正脱钩。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增强参与市场监管能力。
14.规范行政审批中介组织。开展对各类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要打破部门行政垄断和地区垄断,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全面进入,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实施中介服务。
15.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向社会组织转移职权,依法规范各类社会组织业务职能,通过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负责的精神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 坚持问题导向。把有利于服务人民、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企业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关系紧密、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作为改革重点,着力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公众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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