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日期: 2020-04-23 浏览量:159 文字大小: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和《新澳门大门大全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2010年以来海州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国家抽取的海州辖区小区内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调查人口数约为全区总人口数的1%。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有效推进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海州区人口 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本次调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建立相应机构,组建工作应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并按照有关要求,选聘一批高素质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好业务培训。
    (二)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海州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附件
海州区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组 长: 张亚光   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张谊莉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 姜连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兴光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
    齐  峰  区发改局局长
    吴凤金  区教文体局局长
    贾秀丽  区民政局局长
    赵晓新  区财政局局长
    孙智元    区人社局局长
    蔡国安   区卫计局局长
    金  辉  区民宗局局长
    王      区统计执法检查办公室主任
    毕书研    区普查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计局,负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统计执法检查办公室主任王肖兼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发改局负责做好人口调查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
    财政局负责调查所需物资采购及经费落实。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负责提供调查小区户籍人口、未落户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
    卫计局负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等资料的提供及相关人口政策的宣传落实,负责医疗机构新生儿人口资料。
    民政局和民宗局负责提供丧葬死亡人口资料。
    教文体局负责做好在校学生基本情况及登记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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