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州区森林防火督查组的通知
阜海政办发〔2013〕4号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州区森林防火督查组的通知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按照《新澳门大门大全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阜政办明电〔2013〕7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海州区森林防火督查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能如下:
组 长:王起新 副区长
副组长:于占勇 区监察局局长
陈世伟 区农经局局长
成 员: 曹 刚 区应急办主任
张振鹏 区农经局副主任科员
王 凯 区委督查办科员
防火督查组对森防指各成员单位防火工作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联系电话:2592828。
附件:海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7日
附件
海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
海州公安分局: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借火滋事、违法用火等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区法院、区检察院:对火灾肇事者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行政领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区人武部:在扑救森林火灾时,根据区政府的指令和有关部门请求,紧急需要预备役人员增援时,按有关规定及时请示办理相关指令。
区发改局:当发生森林火灾时,需要紧急调配器具时,根据规定积极落实调拨工作。
区教文体局:当发生森林火灾时,确保师生等有关人员的生命安全。
区民政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危害时,民政部门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
区财政局:当发生森林火灾时,需要紧急物资购置和资金时,财政局应全力负责解决。
区卫生局:当发生森林火灾烧毁居民点并造成人员伤亡,且火灾发生地的医疗部门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区住建局:根据扑火工作需要,负责及时把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到指定地点。
韩家店镇政府:当发生森林火灾时,负责第一时间调动扑火队赶赴现场,控制火情火险,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点,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区农经局:负责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当发生森林火灾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协助区、镇政府共同做好火灾的扑救工作,保证人员、居民设施和牲畜的安全,并和市气象部门沟通,及时提供天气实况,做好火险预报及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