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4-23 浏览量:81 来源:海州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海州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海政办发〔2014〕1号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今冬
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海州区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
 
海州区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政府加强冬季防火暨宣贯《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精神,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在全区集中开展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战役目标
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公安机关主动作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集中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实现“两个确保”:即坚决确保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坚决确保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
二、战役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1.实行“网格化”、“实名制”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普查。将辖区划分若干网格,明确网格责任区域和普查责任人员,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签字盖章,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逐家排查、逐家整治、逐家登记,确保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率达到100%。镇、街道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的管理要求,组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建立基础档案、簿册,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签字盖章存档后统一报镇、街道督促整改,镇、街道存档后统一上报区政府。
2.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石化企业、“三合一”、“七小”场所隐患问题。各单位要联合消防部门、社区警务队、公安派出所对列管的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七小”场所进行隐患排查,针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完整好用、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消火栓无水、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等问题,督促单位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检查情况签字盖章后存档。消防部门自行存档,公安派出所检查情况统一上报到区公安分局三级消防工作办公室;住建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检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安监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进行监管;文化部门对公共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场所等单位消防安全进行监管;旅游部门对旅游景区(点)、博物馆等单位消防安全进行监管;教育部门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消防安全进行监管;卫生部门对医院、宾馆、饭店等单位消防安全进行监管;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消防安全进行监管。上述职能部门的检查情况要建立基础档案、簿册,签字盖章后自行存档备查。
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符合挂牌督办条件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群众通过“96119”热线等渠道,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一律进行及时核查;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检查人员对项目检查情况签字盖章后存档。
3.着力整治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非法违法建筑。公安、住建等部门联合对老旧城区改造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集中区域进行排查,彻底查清辖区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非法、违法建筑,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隐患。公安派出所对列管范围内的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非法违法建筑要形成基础档案、簿册,检查情况签字盖章存档后统一上报区公安分局三级消防工作办公室。各部门对于限期内隐患整改完毕的单位,组织认真复查,并做好登记备案;对限期内隐患未整改完毕的单位,书面报告区政府挂牌督办并组织研究解决方案。对于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区政府要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要求,责任主体要尽快整改隐患,严格组织巡查检查,坚决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4.全面治理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问题。区政府要建立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维护保养机制,明确并推动落实有关部门职责。住建部门对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进行可行化设计,对因供水管网不完善等原因确实难以补建市政消火栓的街区,要建设市政消防水池或消防水鹤。区政府要协调市政规划部门,按照间距120米的标准规划消火栓,沿市政规划道路逐个排查建设和维护保养情况,对于规划道路旁未同时设计、施工消防给水设施的,要明确主责部门和协办单位限期予以补建;区政府相关部门对不能使用的消防供水设施,要抓紧时间维修保养;城管部门对已经建设但被埋压圈占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并责令期限恢复原状;区政府协调自来水公司要按照市政规划图纸建设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并联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现有市政消火栓(含消防水鹤)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5.切实加强“两节”、区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春节(除夕)、元宵节期间,针对宗教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集中消除一批影响节日安全的隐患问题。省、市、全国两会前夕,组织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不能立即整改或在限期内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查封、“三停”等强制措施进行处罚。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死看死守单位,逐一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火灾防范措施,确保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活动。公安、教育、共青团要贯彻落实《辽宁省大学生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消防社会实践和调查活动。消防部门成立讲师团、技术服务队,开展“消防安全下基层、进单位”宣传服务活动。教育部门在寒假前后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民政、卫生部门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弱势群体场所和各类医院开展查找、整改隐患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文化部门要部署歌舞厅、演艺、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安监部门要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加强新闻媒体和新兴媒体的消防宣传。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开设“清剿火患”宣传专栏不少于2个,适时联合媒体策划开展主题采访活动,深入报道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城乡结合部和“三合一”等区域隐患治理、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保、灭火救援典型案例等。每月至少刊发一次专版报道或开展一次有影响的主题策划报道,在省级媒体刊发稿件不少于2篇。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发起“清剿火患”互动话题讨论,消防部门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每天播发消防新闻,定时更新消防宣传内容。
3.开展全民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宣传活动。组织向全区发出倡议,以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农村为重点,开展全民自查自改火灾隐患活动。相关行业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管辖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发动大学生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团队,广泛参与查找身边火灾隐患。实行“自改自查火灾隐患日”制度,引导相关责任主体定期自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活动。继续开展“火灾隐患随手拍”活动,发动群众通过多种载体,参与排查举报身边火灾隐患。
4.加强冬季防火提示性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员密集场所提示性消防宣传工作标准指导意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规范提示位置、提示内容。要充分利用户外视频、公益广告、移动电视、宣传橱窗、展板、手机短信及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各宣传终端每半个小时至少要播发一次消防宣传内容,不断提高消防宣传的覆盖率和居民消防常识知晓率。
5.强化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确保培训率达到100%。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再次进行摸底,全面掌握消防控制室数量、岗位人员情况和持证情况。凡是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要对单位从重处罚,并要求单位尽快招聘取得消防职业资格人员,或尽快安排人员参加明年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要对所有在岗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确保熟悉掌握岗位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率100%。
(三)全力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公安消防部队要按照《2013—2014年阜新市海州区公安消防大队冬季执勤岗位全员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深入开展冬季执勤岗位全员练兵活动,突出“基地化、实战化”训练要求,提高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春节前,消防大队将组织中队官兵、新兵进行一次“模拟火场”训练。对辖区内商场市场、举行重大庆祝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重点单位至少“六熟悉”一遍。全国两会召开前,消防中队对“涉会”场所至少开展一遍熟悉演练,消防大队要分别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8次的“三位一体、防消结合”实战演练,切实提高部队实战能力。在辖区和重点单位熟悉演练时,发现消防车通道堵塞、建筑户外广告牌遮挡、消火栓圈占埋压等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要联合自来水公司对现有市政消火栓(含消防水鹤)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维修保养,确保我区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2.全面强化执勤战备工作。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执勤战备制度,全面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中队至少有2名以上干部在岗在位。要对消防车水泵、水带接口等器材装备做好防冻保暖措施,确保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要组织专人对消防车和消火栓在冰雪、严寒条件下的供水能力进行测试,并结合辖区水源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区域供水方案。
3.严格规范灭火救援勤务。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灭火作战现场行动规程》、《层级化灭火作战现场指挥规程》等标准,优化勤务模式,提高勤务效能,提升规范化、专业化现场处置水平。在节日庆典和“涉会”的重要地段、重点场所,要派驻执勤力量,进行现场监护。合理调整执勤力量,加强第一出动,确保初战警力充足、装备有效。要严格落实现场安全制度,切实加强个人安全防护,提高人员紧急避险意识,确保无作战安全事故发生。
4.开展执勤装备大检查、大整改。在以前开展的装备互检互查的基础上对各大队执勤装备进行巡检,指导和督促装备使用、维护人员做好装备维护保养工作,对所有执勤装备及时进行清洁、检查、注油、润滑、充电和排除一般故障隐患。
5.定期开展装备检查维护。按照装备管理规定,每月组织修理所和装备技师对所属执勤中队开展装备巡检,主要内容包括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消防员防护装备的技术状况、日常维护管理情况以及执勤中队落实装备战备制度情况,在巡检中及时排除装备故障和安全隐患。执勤中队每周组织装备技师对车辆装备进行一次技术检查、维护,发现故障当日排除或送修,并做好记录。
6.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根据阜新市战勤物资储备标准,向相关部门申请采购,加强物资储备,灭火救援战备物资储备库设立在消防大队。按照《应急物资储备标准》配齐配足相关物资,配齐运输车辆和人员,与联勤单位签订联勤储备协议,确保联勤联动。组织开展战勤保障大、中队装备抢修业务训练,提高灭火救援现场的装备技术保障能力,确保执勤装备完好率达到100%,保障队伍反应迅速,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转运高效。
7.加强战勤保障。针对重大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处置,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组织开展战勤保障实战演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组织开展社会联勤单位参加的战勤保障演练。
三、战役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由宋广和副区长任组长,海州公安分局王兴光副局长为副组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宋广和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消防大队刘士鑫大队长任副主任,负责全区“清剿火患”战役的形势研判、组织指挥、调度督导、考核评估和信息综合等工作。
(二)科学摆布,统筹协调。公安、消防、住建、安监、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民政、城管等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工作摆布和统筹,要一手抓“清剿火患”战役推进,一手抓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既要保证我区“清剿火患”战役任务的高标准完成,又要保证我区在国务院消防专项考核中各项任务达标。
(三)分清责任,严肃问责。公安、消防、住建、安监、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民政、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主体责任,要各履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战役期间,不仅要加强对火灾结果的责任追究,还要加强战役过程的责任追究。对督察工作中发现,不认真履职,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将针对具体部门及时问责处理,将责任追究落实在火灾发生之前;对发生较大以上的火灾,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处理,对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区政府要对2013年以来的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检查,责任追究不到位的,要重新追究。
(四)强化考评,严明奖惩。“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本方案制定考评办法,每月对战役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对考核排名靠前的,予以表扬;对考评排名靠后,将约谈相关负责人,并派员蹲点督办。

 

(五)重视信息,及时报送。公安、消防、住建、安监、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民政、城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战役情况的收集、整理、归纳、总结、报送工作,要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编辑简报战报,请及时提供相关素材资料。1月6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将联系人姓名(电话)上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消防大队),1月6日前报动员部署情况;2014年1月起,每月的11日、27日分别报阶段性工作情况;战役结束后5日内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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