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深入推进“创卫”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09-20 浏览量:159 文字大小:


阜海政办发〔2019〕50号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海州区深入推进“创卫”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州区深入推进“创卫”工作开展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全面提升城区环境,按照市、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为目标,以改善海州环境为前提。遵循“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员发动、全民参与、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创卫工作方针,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升海州整体形象,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通过开展对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解决全区市容秩序管理中的诸多问题,建设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整治范围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辖区。

四、整治任务

(一)重点整治全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以及沿街商亭网点门前乱堆乱放问题,做到除固定设施外无其他杂物。

(二)整治商亭网点牌匾设置不规范、建筑物墙体乱贴乱画、乱拉乱挂问题。

(三)整治商亭网点及沿街住户随意倾倒废水和垃圾问题。

(四)清理整治辖区内建筑物、路灯杆、电线杆、指示牌、公交站点、居民楼立面及楼道、电话亭、变电箱等公共设施和地面、树木乱贴乱画、乱喷涂广告等问题。

(五)小区内建设健康宣传栏、毒饵站、创建国家卫生城宣传标语等。小区内划分机动车及自行车停放区域、晾晒区域,并有显著标识。杜绝小区内“十乱”现象。

(六)对市场周边活禽和市场内无食品经营许可的商家进行查找处理。对市场内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处理。

五、工作原则

1、属地化管理原则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辖区内沿街单位、商亭网点自行清理各自产权范围内的乱贴乱画(包括小张贴小广告、乱喷涂等)、乱拉乱挂、乱堆乱放行为;建设健康宣传栏、毒饵站、创建国家卫生城宣传标语等;划分小区内机动车及自行车停放区域、晾晒区域,设立显著标识;杜绝小区内“十乱”现象。

2、谁的产权谁负责原则

环卫设施、园林设施、物业基础设施等,由产权单位自行清理。

六、职责分工

1.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一是负责本辖区内小张贴、小广告、乱喷涂的清理、整治和处罚工作。二是以“谁的产权谁负责”为原则,督促辖区内各单位、门店、住户自行清理产权范围的小张贴小广告,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清理的,由区住建局综合执法部门按照《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处理。三是小区内需要建设健康宣传栏、毒饵站、创建国家卫生城宣传标语等。划分小区机动车及自行车停放区域、晾晒区域,并有显著标识。杜绝小区内十乱现象。

2.区住建局: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工作;排查市场周边活禽和市场内无食品经营许可商家,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海州公安分局:负责对内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非法小广告、乱喷涂等案件进行查处;负责对违法行为的打击。

4.海州交警大队:负责辖区内车辆乱停乱放治理。

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内容违法的小广告实施行政处罚。对市场内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处理。

6.区工信局:负责接收汇总各部门移交的小张贴、小广告、乱喷涂手机和固定电话号码,并督促通信部门实施停机处理。

七、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9月20日—30日)

召开动员会议,下发通告,明确整治标准和完成时限,利用各种方式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9年10月1日—10月20日)

1.由区政府组织城市管理网格系统中网格责任人,由其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商户和个人逐户下发任务通知单。对未按时限完成清理、整治的,下发整改通知单。在整改通知单要求时限内仍未进行清理的,由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城市管理网格系统中的各级网格负责人要对所辖区内第四级网格(即单元网格)责任人下发的任务单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3.过程中要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粉刷时做到同底色或相近颜色覆盖。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0月21日—10月31日)

海州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区通报。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海州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卫生城的安排部署上来,全面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的各项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理清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各镇街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

3、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持续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进一步完善全区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和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建立海州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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