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州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19-09-03 浏览量:186 文字大小:


阜海政办发〔201946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阜新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阜和发20192号),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成立海州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王  蕾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马天泽 区人社局局长

        马  凯 区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李  岩 区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局局长

        罗  浩 区司法局副局长

        刘  杨 区人社局副局长

吕海霞 区营商局副局长

高  越 区税务局副局长

赵洪利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胡长友 区法院副院长

魏利军 区总工会副主席

于永春 区工商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杨同志兼任。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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