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19-06-13 浏览量:162 文字大小:

 

阜海政办发201931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通知如下:

一、海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落实地方政府农村饮水安全主体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政策,强化监管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政策顺利施行,落实地方建设投资,为工程开工建设、完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志军  区长

副组长:顾  云  副区长

成  员:郑树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柏峰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大器  区财政局局长

      林  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晓新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闯  海州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徐增军  区农业农村副局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郑树新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责任分工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预算内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工作;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

2、财政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下达、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3、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城市供水管网延伸类农村供水工程施工许可审批。

4、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审核项目实施方案,下达工程计划;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指导、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工程质量控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后评价。

5、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出饮水型氟中毒病区等需要解决饮水安全的范围,组织各地开展农村饮水用水末梢水质监测,加强卫生监督。

6、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饮水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开展项目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分工作。

7、扶贫部门:负责传达、出台精准脱贫有关文件;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针对性地提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需求。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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