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阜新东兴矿业有限公司西部井的通知

日期: 2018-07-17 浏览量:226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秦玉剑 文字大小:

阜海政发〔2018〕25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煤炭去产能政策相关规定及《海州区2018年产能30万吨/年以下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去产能任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阜新东兴矿业有限公司西部井2018831前依法实施关闭。

区煤管负责督促指导关闭煤矿做好井筒封闭、关闭材料上报和关闭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海州公安分局负责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做好剩余火工品的清缴工作,收缴爆炸物品许可证;供电公司负责停止电力供应、拆除供电设施、解除供电合同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注销(吊销)关闭煤矿的营业执照工作;海州国土分局负责注销(吊销)采矿许可证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187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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