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2-24 浏览量:339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海政办发〔2018〕63号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海州区关于推进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啊啊
海州区关于推进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推进”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妥善处置区属国有和集体困难企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
(三)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正确处理推进改革和坚持法治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搞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推进,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三、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代表团“三个推进”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妥善处置区属的国有和集体壳企业和僵尸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服务于地区经济发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清偿职工劳动债务,维护社会稳定。
全区原有国有企业23户(区本级12户,市下放企业11户),其中,正常经营4户,分别是阜新市天隆实业总公司、阜新市东昇实业总公司、阜新市鸿泰实业总公司、阜新市东市场服务中心;长期停产放假企业4户(市下放国有企业,现为壳企业),分别是阜新市电石厂、阜新瑰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烧结砖厂、阜新市特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已改制企业15户。目前,未完成破产终结企业2户,分别是阜新市氟化学有限公司、阜新市有线电二厂。现有壳企业资产17639万元,负债31654万元,负债率179%。其中,拖欠职工债务7230万元,涉及职工2300人,企业闲置土地25.4万平方米。
四、工作步骤
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合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时间从2018年5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
第一阶段:前期组织动员阶段(2018年6月—2018年底),力争完成清产核资等材料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准备实施阶段(2018年底前),组织材料上报区政府,经区政府研究批准后向法院提出申请。
第三阶段:依法破产阶段(2019年1月—2020年底)。法院受理后,按法律程序开展工作,力争2020年底完成破产终结,完成改革任务。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对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顺利实施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海州区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信访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经济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区法院、海州国土分局、海州社保分局、区税务局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运作,切实把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压实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账。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开展好企业清产核资、核查职工债务等工作,提出破产预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法院受理后进入法律程序审理。同时,积极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确保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工作稳步实施。
(三)依法实施,稳步推进。针对国有和集体企业处于关停且已资不抵债、无法清偿拖欠职工和债务人债务的实际情况,各成员单位要依法依规推进国企和集体企业改革工作,着力解决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主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相关企业依法实施破产、资产、重组、出售公司集团化改革。
(三)强化督查,定期调度。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区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区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督查调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障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查调度到位,确保区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主办单位:新澳门大门大全办公室 版权所有:新澳门大门大全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 邮编:123000 Email:[email protected]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66号
辽ICP备202001323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2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3309188 网站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