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7-25 浏览量:343 文字大小:


阜海政办发〔201830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按照《辽宁省督改办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的通知》(辽环督改办〔201870号)和《阜新市督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省督改办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的通知》(阜督改组发〔201811号)要求,为及时发现和解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已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自查工作专题会议,对督察整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相关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52案件开展实地自查,发现个别案件存在反弹及整改缓慢现象。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现将相关案件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1受理编号576、3242号案件反映:原机务段及周边多家煤场扬尘污染、西铁至站前沿线居民1000多户常年受储煤粉尘污染。

经过自查,涉及西阜新街道辖区6家煤场,其中5家煤场在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宣传和要求下,能做好喷淋、苫盖工作。只有铁路货运中心煤场(老机务段煤场),由于煤炭储量较大,生产活动频繁,存在喷淋、苫盖不及时,不彻底问题。(办结时间:7月23-30日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西阜新街道)

2、受理编号781号案件反映:海州区五一路西侧多家煤场及两家洗煤厂扬尘扰民。两家洗煤厂将洗煤废渣堆放在工人村社区西侧100米处(废料堆高100余米),扬尘扰民。

经排查,煤场、洗煤厂扬尘扰民问题涉及7家煤场、2家洗煤厂,截至目前,4家未苫盖、2家部分苫盖。(办结时间:7月23-30日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工人村街道)

3受理编号1267号案件反映:金色城小区1期14号楼有6户居民在雨水检查井上建花园,堵塞盖楼1、2单元下水管道,使该楼3单元、4单元地下室被淹。

2017年5月时,在综合执法局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当事人的配合下已经全部拆除完毕,通过这次自查发现,该楼2单元门前又发生有居民私自围挡建小花园现象。(办结时间:7月23-30日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住建局、河北街道)

4、受理编号2167号案件反映:一是新华路月亮湾广场金厨烧烤店排烟道出风口设置不合理,油烟扰民;二是此烧烤店每晚在店前设置露天大排档和舞台,噪声扰民。

现在烧烤店排烟道出风口已做出相应处理,并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店前仍设有露天的排挡。(办结时间:7月23-30日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新兴街道)

5、受理编号6714号案件反映:海州区五龙派出所及五龙街道门前临时市场占道严重,卫生脏乱差,影响环境,五龙街道周边住宅绿化带垃圾成堆,楼区内路面损毁严重,周边居民苦不堪言,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目前,五龙街道汇同综合执法局与天隆物业、五龙环管所把占道经营现象和卫生环境垃圾问题已解决,楼区路面维修问题还未解决。(办结时间:7月23-30日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天隆物业公司、五龙街道)

下一步,各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将针对上述反弹现象,加强专项整治力度,举一反三,各负其责做好反弹问题整改工作,坚决防止案件问题死灰复燃,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相关部门、责任人将严肃问责。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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